武汉退休老职工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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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退休老职工维权行动
武汉地区退休老职工生活困难
要求依法筑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取信于民!
要求依法筑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取信于民!
我们是武汉地区退休职工,为新中国的社会经济建设和武汉市的发展贡献了一生,绝大多数在1996年前退休,由于政策原因,我们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直是“空帐”。致使我们同后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相差一千多元。现在物价飞涨,生活困难且有失公平。
这是没有依法落实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的。***2010年10月2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未实施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期间,职工本人在连续工龄中由于政策原因,未进行保险缴费的年限。
我们至今应依法“由政府承担”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仍然是空白,导致严重不公和我们的生活困难!
2012你6月6日上午,武汉地区五名退休职工代表,向武汉市社保局反映了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状况,并且递交了要求《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报告》,武汉市社保局领导重视,蔡局长和钟局长进行了接谈。
接谈结束后,社保局领导派车将五位退休职工代表分别送到家中!
下面是武汉退休职工代表递交的《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报告》。接谈的“纪要”待整理后告诉退休职工。
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报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对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认识,特向局领导报告。
首先,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班门弄斧,共同学习一下与企业退休老年人有关的党纪国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10年10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3、党中央指示:要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也才能谈得上实现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和谐。
其次,《社会保险法》实施快一年了,武汉市政府贯彻施行的情况又如何?
然而,不是不尽人意的问题,而是我们地方上的个别官员竟然没有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把党的话也是当作耳旁风置若罔闻,仍我行我素,各自为政。根本不承认“由政府承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金,致使在我们这些96年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上没有打入一分钱,一直是空帐。几十年来这笔巨额空帐是黑洞,是国家拖欠我们的债,欠得太多,至今赖着不还。现在我们强烈要求武汉市政府将我们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空帐筑实,不再是空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如果武汉市政府硬顶着不办,赖着不还,改怎么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叫逼上梁山。为了生存权,为维护我们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家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上门讨债,要求落实党的政策,何罪之有?要说有的话,就是个别官员违反党纪国法在先,该当何罪?为何不治?我们坚决维护法律,要求落实党的政策。
武汉地区企业退休人员
2012年5月22日
WMQ0571- 教授
- 帖子数 : 266
注册日期 : 12-01-10
回复: 武汉退休老职工维权行动
向五位维权的武汉退休职工致敬!我们工人有力量!我们退休工人也有力量!讨债!讨债!欠了我们二十年债还不还?还债!还债!还债!
yaofang- 技术员
- 帖子数 : 9
注册日期 : 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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