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工俱乐部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关于黑龙江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向下

关于黑龙江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Empty 关于黑龙江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帖子 由 雁难归 2011-01-28, 3:33 pm

关于黑龙江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1-01-26 21:54
人社部发[2011]号)(节录)


(一)普遍调整 1、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2、2010年12月31日前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7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3、“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二)特殊调整 1、建国前老工人分两个层次调整: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参加普遍调整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且在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60元和15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0元和80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4、对企业中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仍达不到全省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5、倾斜人员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倾斜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三)按年龄和所在艰苦边远地区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2、按国家规定艰苦边远地区企业的退休人员,除按上述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外,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目前社保局正在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的进行养老待遇调整工作,以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的手中

雁难归
技术员
技术员

帖子数 : 9
注册日期 : 11-01-18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