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杭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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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杭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3-25
各企业主管局:
为解决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偏低问题,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岩劳社[2009]155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是原县属国有企业身份置换前由县政府任命并从企业领导岗位正常离任的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退休人员(含原副科级干部调企业任职人员)。
二、补助标准:
正科级领导(含处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元,副科级领导(含原副科级干部调企业任职人员)、副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元。
三、资格确认:
生活补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由各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确认(以任职文件为依据)。
四、补助资金渠道和支付办法:
县属国有企业的补助对象,由企业按月支付,在成本中列支。
已改制和破产的县属国有企业的补助对象,由县财政拨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再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按季发放。
五、本《通知》从2011年 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联合下发的杭劳社[2006]52号文件不再执行。
六、县属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在杭中央、省、市属企业由企业自行决定。
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 杭 县 财 政 局
上 杭 县 人 事 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 原正科级、高级职称发放生活补助申请表.xls
发表日期:2011-03-25
各企业主管局:
为解决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偏低问题,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岩劳社[2009]155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县属国有企业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是原县属国有企业身份置换前由县政府任命并从企业领导岗位正常离任的原正副科级退休领导干部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退休人员(含原副科级干部调企业任职人员)。
二、补助标准:
正科级领导(含处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元,副科级领导(含原副科级干部调企业任职人员)、副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元。
三、资格确认:
生活补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由各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确认(以任职文件为依据)。
四、补助资金渠道和支付办法:
县属国有企业的补助对象,由企业按月支付,在成本中列支。
已改制和破产的县属国有企业的补助对象,由县财政拨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再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按季发放。
五、本《通知》从2011年 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联合下发的杭劳社[2006]52号文件不再执行。
六、县属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在杭中央、省、市属企业由企业自行决定。
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 杭 县 财 政 局
上 杭 县 人 事 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 原正科级、高级职称发放生活补助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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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窝贪政治盛行,在分配收入问题上至今没有出台“顶层设计”,客观上纵容了独党制下的各类窝贪大搞滥权寻租。很多人认为,瘟宝宝一类的窝贪政治直接伤害的是广大企退老高工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长此以往,看来独党制度是该结束了。
任民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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