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
发布时间:2012-4-4 信息来源:海南农垦报 浏览量:2 【大 中 小】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 刘棠琳) 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 一是普遍调整。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和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5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是特殊调整。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巳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符合上述多种身份的退休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按照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以1929年7月出生、现年83岁的李师傅为例,他1950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其连续工龄为39年。此次李师傅应调整增加490元养老金(计算公式:普调135元+工龄补助195元(5元×39年)+特殊补助(53年前参加工作)80元+80周岁以上人员补助80元=490元)。 |
责任编辑:张昌龙 |
|
|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
发布时间:2012-4-4 信息来源:海南农垦报 浏览量:2 【大 中 小】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 刘棠琳) 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 一是普遍调整。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和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5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是特殊调整。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巳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符合上述多种身份的退休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按照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以1929年7月出生、现年83岁的李师傅为例,他1950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其连续工龄为39年。此次李师傅应调整增加490元养老金(计算公式:普调135元+工龄补助195元(5元×39年)+特殊补助(53年前参加工作)80元+80周岁以上人员补助80元=490元)。 |
责任编辑:张昌龙 |
|
|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
发布时间:2012-4-4 信息来源:海南农垦报 浏览量:2 【大 中 小】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 刘棠琳) 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 一是普遍调整。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和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5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是特殊调整。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巳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符合上述多种身份的退休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按照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以1929年7月出生、现年83岁的李师傅为例,他1950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其连续工龄为39年。此次李师傅应调整增加490元养老金(计算公式:普调135元+工龄补助195元(5元×39年)+特殊补助(53年前参加工作)80元+80周岁以上人员补助80元=490元)。 |
责任编辑:张昌龙 |
|
|
|
|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2-4-4 信息来源:海南农垦报 浏览量:2 【大 中 小】
海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 刘棠琳) 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
一是普遍调整。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和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5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是特殊调整。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巳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符合上述多种身份的退休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按照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以1929年7月出生、现年83岁的李师傅为例,他1950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其连续工龄为39年。此次李师傅应调整增加490元养老金(计算公式:普调135元+工龄补助195元(5元×39年)+特殊补助(53年前参加工作)80元+80周岁以上人员补助80元=490元)。
责任编辑:张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