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0元
退休高工俱乐部 :: 时政新闻和养老动向报道 :: 养老金调整消息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0元
本市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http://www.qianlong.com/2012-02-28 11:09:19千龙网
据了解,这是本市第20次连续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国前列。
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调整加大了对本市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退休人员的调整力度。在按缴费年限普调的基础上,先向本市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进行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最大限度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预计这次变化将有近110万退休人员受益。
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 养老金每月至少增35元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倾斜
据悉,按照以往的方式,低收入水平人群都是在按缴费年限和按绝对额普调后,再享倾斜政策,而今年,则采用了先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确保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
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附表二),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510元/月。
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且首次分档
在按上述方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根据退休人员2011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而且以往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养老金只有一档,此次还首次将绝对额设立了三个档次:20元、40元、70元(附表三)。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每月增加70元,确保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的调整额度更大,更加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
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政策倾斜
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1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此次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执行倾斜政策,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510元/月)。
65岁及其以上退休人员政策倾斜力度最高
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并向特定人群政策倾斜后,如果其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还能再次享受到倾斜政策,而且倾斜的力度历年最高,每人每月能再多拿到9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附表四)。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调整
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特殊群体,国家规定他们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到440元不等。这部分人群如果符合65岁及其以上退休人员政策条件的,仍将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倾斜。
另外,此次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左右,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月1210元、1100元、1000元。
编辑:冯强(QN014) 来源:千龙网[url=http://liuyan.qianlong.com/index.htm?
回复: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0元
yyh8184777- 工程师
- 帖子数 : 21
注册日期 : 11-01-30
年龄 : 78
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
回复: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0元
京人社养发〔2012〕40号
2012年02月29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510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28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2280元(含)至4000元(含)之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养老金在4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 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岁至6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10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00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回复: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0元
sy724- 助工
- 帖子数 : 17
注册日期 : 12-02-17
退休高工俱乐部 :: 时政新闻和养老动向报道 :: 养老金调整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