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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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各位同仁:这是人社部对吉林人社厅的批复,供同仁参阅。
文件出处:http://s.dafzl.com/dycx/?u=http://hrss.jl.gov.cn/zcwj/200906/t20090622_597407.html
吉人社函字[2009]66号
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请示》(吉社保函〔2009〕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近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精神,凡退休前获得(包括退休前申报、退休后获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工人技师),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均属调待倾斜范围。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8号)、《工人考核条例》(1990年劳动部令第1号)、《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宣发文〔1990〕8号)和《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等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方可按相应技术职称调整基本养老金:一是经省委宣传部核准发证以及经省或国家部委授权的特大型企业评定的高级政工师;二是经省和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以及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的高级工人技师;三是原省人事厅或其授权机构评审的,且由原省人事厅发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书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答复仅适用于2005年以来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以后调整基本养老金如再对高级职称人员倾斜,也按此答复执行。各地要及时按上述规定进行规范,并补发相关待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
文件出处:http://s.dafzl.com/dycx/?u=http://hrss.jl.gov.cn/zcwj/200906/t20090622_597407.html
吉人社函字[2009]66号
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请示》(吉社保函〔2009〕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近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精神,凡退休前获得(包括退休前申报、退休后获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工人技师),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均属调待倾斜范围。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8号)、《工人考核条例》(1990年劳动部令第1号)、《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宣发文〔1990〕8号)和《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等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方可按相应技术职称调整基本养老金:一是经省委宣传部核准发证以及经省或国家部委授权的特大型企业评定的高级政工师;二是经省和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以及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的高级工人技师;三是原省人事厅或其授权机构评审的,且由原省人事厅发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书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答复仅适用于2005年以来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以后调整基本养老金如再对高级职称人员倾斜,也按此答复执行。各地要及时按上述规定进行规范,并补发相关待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
踏雪- 工程师
- 帖子数 : 31
注册日期 :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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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踏雪同仁的热心服务,为同仁们提供有效信息,我记得以前在留言中有位同仁有高工职称但未享受到倾斜,这个信息就可以解决他的问题了。
qscl- 教授
- 帖子数 : 215
注册日期 : 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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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同仁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有很多同仁(有职称但当地未给予倾斜),他们在您的信息中得到了帮助,尤其是您提供的文件都是有据可查的,是国家政府文件,很多同仁在您的帮助下解决了困惑,有的正在解决中,非常感激您即时提供信息。
qscl- 教授
- 帖子数 : 215
注册日期 : 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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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老兄,见到您的《关于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我非常高兴,我就是有高级职称但未享受到倾斜,看到您提供的这个信息,我立刻在吉林人社厅的网站上查到了这个文件,但是,老兄您说“这是人社部对吉林人社厅的批复”,我在国家人社部的网站上查了好久,一直也没有查到人社部的批复文件,您老兄可否告诉我这个人社部批复文件的文号,我的手机:13611027297,可发短信或电话联系!谢谢老兄了!我的注册网名是abc33210。
abc33210- 帖子数 : 1
注册日期 : 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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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决全国退休高级专家养老金一事,传说很多,甚至温也说"不公平,不正义","我们在中南海经常议论此事"。人社部副部长2007年3月18曰对中外记者讲"我们执行政策弄错了,计划要用一年时间使这批人的养老金水平达到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张德江副总理09年底也讲要提升。财政部,国资委以及国内许多知名专家都呼吁应解决。国家十一五规划也明文载到要迅速解决。但是,时间过了五年,八年,依然如旧,原因是什么?谁在阻挠?希能把百姓大事当作自己的事?
kaike- 教授
- 帖子数 : 155
注册日期 :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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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仁兄,感谢您提供的《关于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信息,我就是退休前申报,退休后获得高级职称(不仅有高工资格证书,还有留任后的聘任证书)但一直未享受到倾斜,看到您提供的这个信息,不知道对其他省份是否有用。吉林的同仁们好运啊!
anchsl- 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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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至今未制订出所谓的顶层分配制度,而让公务窝贪滥权自肥捷足先登。我国由于独党执政的体制一直存在逃避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状况,国内大量贪官以及潜伏贪犯存在的情况层出不穷,呈现带病升职、带病高薪以及带病享受不合理高额待遇的状况十分严重。国内制定有关民发【2011】192号文是对广大企退高工的挑战!民发【2011】192号规定机关人员40-死亡抚恤金,是让广大活着的企退高工不如那些贪官死亡的狗命。
任民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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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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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我昨天收到当地人社局回复函,说我法定退休年龄就是50周岁。此函完全违背了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anchsl- 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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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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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企业改制,我的人事关系也不可能转到当时的劳动局。前期我所当地市人社局领导口头答复,改制后企业没有工人和干部身份之分,因没有文字依据,我不敢说违背了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昨天居然收到当地人社局回复函,说我法定退休年龄就是50周岁。无语!!!
anchsl- 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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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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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党右派老技工是在代表谁制订一些搅乱阵线的滥账规定,莫非独党执政的寿命已经到期了?!
任民路- 教授
- 帖子数 : 223
注册日期 :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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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1日鲁劳社函[2006]31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2006年8月1日鲁劳社函[2006]311号
近来,不少市和企业在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二、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三、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本通知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jqh5188- 帖子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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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发布《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打击压制科学技术干部者,必须严肃处理。
任民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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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党执政使国企改革的代价之大,政企不分之龌龊到了利用企改泄私愤、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不仅随意剥夺职工的工作岗位,还恶意篡改国企职工的身份,篡改科技干部的干部退休证上已清楚载明按照国务院《关于干部退休暂行办法》的内容,国内的******之猖獗。如果实行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D代表中一定有漏划的恶劣贪犯。
任民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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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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