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对话人社部副部长:社保如何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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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对话人社部副部长:社保如何更给力
人民网记者对话人社部副部长:社保如何更给力
摘要:
如何更公平——
首先解决“有无”差别,再通过多次调节缩小群体间不合理差距;
“并轨”大方向明确,须做好顶层设计
【镜头】 2012年继续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消息公布后,北京市退休职工张先生并无欣喜之色。“再怎么调也比不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他后悔前些年改革时到了中国集邮总公司,而原本差不多年龄、学历、职位的老同事,从工信系统退休后,养老金至少比他高出1000元。“七连调、八连调,每次都大说特说。上调当然也是好事,但为什么不说说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呢?”
记者:近几年,不同群体在养老、医疗等方面享有制度的不同以及最终待遇的差别,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社会保障本身应促进公平,而现在不同程度存在的“双轨制”则扩大了不公。
胡晓义: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当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一份基本保障是最突出的需求;当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自然会出现群体间相互攀比现象。
我们高度重视“公平性”的问题,也采取了多项调节措施。但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地把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拉平,而要按照中央关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并在多次调节中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差距。
记者:缩小不合理的差距,今后会从哪几方面着手呢?
胡晓义:实现公平,第一位是解决“有无”的问题。有的人有社保,有的人没有,这种差距是最大的。譬如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参保人数6亿多,覆盖面不小,但毕竟还有好几亿人没有养老保险。现在首要工作仍是改变有些人无保障的状况。
然后是调节不同群体间的待遇差。目前,养老保险存在着机关与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类退休人员、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人员等种种利益差别。医疗保险,存在着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的差别。近几年,缩小不合理待遇差的工作一直在推进,例如养老金 “七连调”。
我们掌握的情况是,多数人对上调养老金是肯定的,目前反映差别较大的主要是企业退休职工中的高技术人员等,因此在调待遇的过程中会继续向这部分人群倾斜。在总结7年连调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总体考虑,一是总量上要使基本养老金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相挂钩,建立联动机制。二是结构上要适当平衡相关群体的待遇水平,包括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新老退休人员之间,以及退休人员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减少和缓解矛盾。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激励约束机制的关系,鼓励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
此外还有地区间的差异。近几年在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的过程中,也注重适当缩小不同地区间的待遇水平,中央财政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省份给予了大量补助。
记者:大家还是觉得步伐慢了点,为什么不能尽快“并轨”呢?
胡晓义: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大家应注意到北京市从今年起改革了公费医疗制度。其他社会保障也将逐步推进。
为什么不一下子统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稳步向前推进。养老保险是管几代人的长远制度安排,又涉及复杂的历史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精心搞好全面、稳定、深思熟虑的顶层设计。否则,仓促上阵,难免朝令夕改,可能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要汲取过去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顶层设计做好了,既让不同群体都能接受,又助于公平。不同制度间的衔接也很重要,比如新农保和职工养老的衔接,企业养老、事业养老的衔接,测算精准才能保证公平。否则新制度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
这里要明确一点,社会保障强调权利和义务相对等。比较彼此待遇差异,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参保时间长短、缴费多少。即使在普惠式的制度安排中,也应适当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6854729.html
摘要:
如何更公平——
首先解决“有无”差别,再通过多次调节缩小群体间不合理差距;
“并轨”大方向明确,须做好顶层设计
【镜头】 2012年继续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消息公布后,北京市退休职工张先生并无欣喜之色。“再怎么调也比不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他后悔前些年改革时到了中国集邮总公司,而原本差不多年龄、学历、职位的老同事,从工信系统退休后,养老金至少比他高出1000元。“七连调、八连调,每次都大说特说。上调当然也是好事,但为什么不说说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呢?”
记者:近几年,不同群体在养老、医疗等方面享有制度的不同以及最终待遇的差别,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社会保障本身应促进公平,而现在不同程度存在的“双轨制”则扩大了不公。
胡晓义: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当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一份基本保障是最突出的需求;当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自然会出现群体间相互攀比现象。
我们高度重视“公平性”的问题,也采取了多项调节措施。但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地把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拉平,而要按照中央关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并在多次调节中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差距。
记者:缩小不合理的差距,今后会从哪几方面着手呢?
胡晓义:实现公平,第一位是解决“有无”的问题。有的人有社保,有的人没有,这种差距是最大的。譬如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参保人数6亿多,覆盖面不小,但毕竟还有好几亿人没有养老保险。现在首要工作仍是改变有些人无保障的状况。
然后是调节不同群体间的待遇差。目前,养老保险存在着机关与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类退休人员、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人员等种种利益差别。医疗保险,存在着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的差别。近几年,缩小不合理待遇差的工作一直在推进,例如养老金 “七连调”。
我们掌握的情况是,多数人对上调养老金是肯定的,目前反映差别较大的主要是企业退休职工中的高技术人员等,因此在调待遇的过程中会继续向这部分人群倾斜。在总结7年连调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总体考虑,一是总量上要使基本养老金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相挂钩,建立联动机制。二是结构上要适当平衡相关群体的待遇水平,包括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新老退休人员之间,以及退休人员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减少和缓解矛盾。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激励约束机制的关系,鼓励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
此外还有地区间的差异。近几年在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的过程中,也注重适当缩小不同地区间的待遇水平,中央财政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省份给予了大量补助。
记者:大家还是觉得步伐慢了点,为什么不能尽快“并轨”呢?
胡晓义: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大家应注意到北京市从今年起改革了公费医疗制度。其他社会保障也将逐步推进。
为什么不一下子统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稳步向前推进。养老保险是管几代人的长远制度安排,又涉及复杂的历史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精心搞好全面、稳定、深思熟虑的顶层设计。否则,仓促上阵,难免朝令夕改,可能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要汲取过去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顶层设计做好了,既让不同群体都能接受,又助于公平。不同制度间的衔接也很重要,比如新农保和职工养老的衔接,企业养老、事业养老的衔接,测算精准才能保证公平。否则新制度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
这里要明确一点,社会保障强调权利和义务相对等。比较彼此待遇差异,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参保时间长短、缴费多少。即使在普惠式的制度安排中,也应适当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6854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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