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政广场 编号:建议15092号《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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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政广场 编号:建议15092号《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编号:建议15092号 |
建议主题:《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
建议类别:时政类 |
建议人: 玉米白菜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提交时间:2011-11-25 13:21:10 |
内容: 《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测其渊源,览其清浊。中国***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没有知识分子的文化是无源之水,歧视视企退高级知识分子是世界历史和文明各国的罕见怪例。可共和国十几年却将企退高工知识分子待遇推向社会贫困底层。 “世界上,哪个国家,那种制度,有高级工程师的养老金不抵清洁工的?”轻视生产一线、劳动、技术和经济基础 ,使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让等级制的政策在共和国延续。今年宁可叫同是企业初中文化的幼教老师通过63号文一步到位,也不让年老体弱为共和国流过血出大汗的企退高工知识分子一步到位。 悲哀的是,等级制度思想在大行其道!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不能受到侵害的思想在做怪,掩盖事实和欲盖弥彰,狗尾续貂!! 建文化强国的鼓舞下,全国企退高工知识分子为中华民族的尊严起来维护尊严。 黄鹤楼武汉,11月8号企退高工20多人向人社厅反映意見和诉求。 山水甲天下桂州企退高工,11月14日上午九时,桂林企退高工 20多人在预定地点集中后,徒步十几分钟左右便到了市人社局。要求今年落实国发[1983]141号文件的精神,一次性彻底解决企退高工退休待遇不合理问题。企退高工们说:“我们受穷受苦十几年了,还要拖?应跟职教幼教一样,今年一次性解决。”又有人说:“难道我们比职教幼教还差吗?比幼儿园阿姨还差吗?为什么企业职教幼教解决了,我们不能解决?为什么歧视我们?” “我们都是国家重点大学五年本科毕业,比如徐静波同志是清华大学,和***总书记是同学。我们是有工作成绩,有贡献才能评上高工的。能评上高工是不容易的,首先是单位推荐,第二是系统评审,第三是市级评审,最后是省部级评审,要过四个关。职教幼教、幼儿园阿姨经过这么多关评审吗?我们在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对国家的贡献是超过职教幼教的,可今天他们解决了,我们反而不给解决,还要不久将来才能持平,这是为什么?政府应该作个说明。”一位满头白说:“我们都70几岁的人了,过两年就80了,但愿我活到100岁,等待政府来持平吧!”。二十一日上访自治区人社厅。 黄土高原延安革命根据地,陕西维权企退高工,11月21日以西安八四三厂(135)为主和其他单位企退高工,30名企退高工代表陕西全省各地500名企退高工,冒着大雨和风寒去省国资委和人社厅上访。到省府信访接待室,冒雨在寒风中简单用餐,下午3时在接访大厅集中等待,陕西省人社厅厅长及有关工作人员来到接待。 维护尊严的声音矗立如林,将违护利益集团的小人砸入烟海,但其最后的命运总难免是被风雨剥蚀,湮没无闻,或被后人推翻砸烂。 正义的怒吼声,那好象是高涨中的海潮,东奔西突,百转千回,回转的特点便是激烈震荡。为了知识分子的尊严,为了子孙后代不延续这代知识分子被歧视的命运,五六十年代的企退高工知识分子将维权到底!光明荡涤污垢!光明廓清黑暗!共和国的改革不尊重知识分子,那就是说不尊重自己的文明,也就是不尊重五千年中华民族精神。 附件1:***总书清华大学同学 中共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同志: 上个月,我们桂林市高工×××同志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封复信,这封复信的内容是关于我们企业退休高工退休待遇不合理的问题。因关系到高工群体的切身合法权益,所以×××同志把复信给大家传阅了。我们对复信中的论点有不同看法,因此,有必要申明我们的观点。在申明观点之前,先谈一下×××同志向我们反映的情况,她说:“我个人没有给市领导写过信,今天收到市里的复信,开始觉得奇怪,但很快我就明白了,我在八月份给***总书记写了信,反映企业退休高工退休待遇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我和总书记是清华大学同学,我比他早两届,在校时还认得他。肯定是胡总书记把我的信转到桂林来了,不然市里哪写这样的信?…….。”我们认为也是这样。现在我们不明白复信中的论点是中央的指示还是桂林市政府的观点。不管怎样,既然我们有不同看法,我们还是有必要 信中说:“越早退休的老同志退休待遇相对较少,”这是符合企业的情况,但不符合事业机关的情况。而造成企业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是应该查明的。只有查明原因,才好解决问题。正如医生给病人治病一样,要查明病因,才好对症下药。那么,造成企业这种情况的病因是什么?我们认为,是政府设计的退休政策不合理。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支付,退休人员按职务、职称级别定退休金待遇等级,而企业则搞一个“社会统筹”(这在1990年以前是没有的),国家财政不管企业了,退休人员不给按职务、职称级别定退休金待遇等级,而是按缴费多少和缴费年限计算退休金数额。这个“社会统筹”是在九十年代初起步,这对五、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作了二十几三十年以上的我们是不公平的。因为那时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会统筹金”,而是把企业税金和利润全部上交给国家财政了,这些利润包含我们的退休养老金在内,当时叫做“劳保金”。本来国家财政应该有责任负责支付我们的退休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该一样对待。但政府却把我们推入社会统筹,国家财政不管我们了。可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在利润中为我们积累的养老基金,政府应该返还给我们但又没有返还,而是要年轻人缴纳的统筹金来支付我们的养老金。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再者,养老金社会统筹刚起步,企业高工有的退休了,大部份过几年也退休了,那时的“统筹基金”很少,而退休金数额是以“统筹基金”的多少和个人工龄长短(撇开职务、职称)按规定比例计算的,那时的“个人账户”也是空账或极少极少,因此,早退休的高工退休金就少,甚至比同年龄的工人还少。因为工人初中毕业就进厂工作,工龄较长,而高工还读高中三年,大学五年(这是五、六十年代的学制)后才工作,工龄较短。这就是我们的退休金极少的原因。尽管经过六年倾斜,但现在我们的养老金只有机关事业同类退休人员(同学历、同职称、同级别)的三分之一,有的还达不到。靠几年倾斜,每年倾斜50、60元是无济于事的。正确的对症下药应该是:正视我们几十年的国家科技干部身份的事实,正视国发[1983]141号文认定我们的高级专家应有的待遇,贯彻执行国发[1983]141号文第四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这也体现了贯彻执行国家宪法第六条“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样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最近,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这里,政务的诚信是首要的。国务院1983年9月就出台了“国发 [1983] 141号”文件,1990年2月,人事部又发布了“人退字[1990]5号”文件,重申了“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文”。 “人退字[1990]5号”文件是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指示的。中央有了文件应该贯彻执行,这是政务诚信问题。现在党中央提出大力推进政务诚信,我们诚望自治区和市党政领导能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立即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国发[1983]141号文件的精神,解决企业退休高级专家退休待遇不公平不合理致使生活贫困的大问题。现在我们群体绝大部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让我们的晚年也能享受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感受到党的阳光的温暖。谢谢!谨致 敬礼! 桂林市国企退休高级专家235名代表呈上 2011.11.14 附件2:要求一次性解决企业退休高工待遇问题的信 陕西省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我们是陕西地区50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企退高工)。今天想就解决企退高工的养老金等有关待遇问题向领导谈一下我们的意见,请研究解决。 由于实行了退休“双轨制”,致使企业高工的养老金远远低于同学历、同职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这个奇怪的现象新闻媒体早有披露。所谓的“三个企业退休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已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温总理今年在新华网与网民聊天时也指出,“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自己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 理应说在这一问题上上下已达成共识,解决它是不存在问题的。 今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发的“国资发分配 (2011)63号文件”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退休养老金及有关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地“对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国企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看来,国家已经着手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这让我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毫不夸张地说,企业退休高工,无论在学历、资历,还是在能力、贡献上并不比企业职教幼教低。职教这个人群的待遇问题能够解决,企业高工的待遇问题自然也应该解决。 但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国企退休高工的待遇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尽管最近几年,国家在解决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偏低问题的同时已经对我们这个人群做了一些政策性的倾斜。但问题并未得到彻底的解决。几次倾斜下来总共增加了520元,无法和企业退休职教幼教比。企业退休高工的养老金及福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比,差距依然很大,甚至仅是后者的三分之一。 这两个学历职称相似的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加大。 我们这批人员,大都是五、六十年代走出校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学毕业生。在过去的年月里,我们一腔热血,勤勤恳恳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把自己智慧、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企业,***给了国防建设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我们完全有理由骄傲地说:在改变“一穷二白”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事业中,我们出了力,流了汗,作出了不能磨灭的贡献,我们也是共和国的功臣。 四、五十年过去了,现在我们已是七老八十的人了,步入了人生最后的时期,大都体弱多病。较低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让我们生活捉襟见肘,“看病贵”、“买房贵”、“子女就业难”的现实更是雪上加霜,给我们增添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让我们痛心扼腕的是,我们这个被沦为弱势的群体中已有不少人怀着终生的遗憾,告别了这个世界。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我们深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我们记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党和国家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时所采取的提高我们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一切措施;我们记着“国发(1983)141号文件”国务院把企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界定为高级专家优厚待遇。虽然在历年的(包括企业改制后)组职部门报表中,我们仍被列为国家干部。但是在企业改制中企业高级专家的国家干部身份却被无端地强行取消了。 我们强烈要求彻底解决企业高工的待遇问题: 1、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尊重过去国务院把企业高级职称人员界定为高级专家的客观历史,以国发(1983)141号文件为依据,仿照“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所提出的办法,一次性彻底解决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的待遇问题。尽快将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养老待遇提高至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水平。 2、尽快将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取暖费、死亡待遇的福利提高至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水平。 3、尽快对现行的错误政策造成十七年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严重经济损失,进行经济上赔偿。还他们公平!!尊严!! 工4、尽快对去世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给予补偿。 我们不赞成所谓“加大倾斜力度,三年内达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中等水平”的方案。 企退高工的年龄结构众所周知,其中有不少老同志等待的时间已经很有限了,如不尽快的、一次性予以解决,他们很可能享受不到解决待遇问题带给他们的尊严,也可能因无钱医治而撒手人寰。让他们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我们相信常人不愿看到,十分关注民众、民生的党和政府也一定不愿看到。 ***总理十月二十五日回南开中学校庆时说:“一个政府如果忽视民众和民生,就是忽视了根本。而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失去了它,社会这个大厦就会倒塌。”我们不愿看到社会主义大厦轰然倒塌,我们期盼共和国更加繁荣昌盛。我们希望公平正义的阳光能照在我们这个弱势群体的身上! 我们等待着领导的答复! 顺致敬礼! 陕西省国营企业退休高工500人签名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3: 中国70万企退高工的血泪申诉! 王世贤高工,1968年毕业于北京矿业学院,2004年由哈尔滨煤矿机械厂副总工程师岗位退休,36年的科技工作业绩十分突出,曾任设备、工业普查办、工艺、总工办、计算中心等部门领导职务,黑龙江煤炭学会会员;自学计算机编程解决企业生产和管理难题;在《煤矿机械》、《世界煤炭技术》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译文,并有论文获奖,并被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组稿。他精通英语,经常用英语上网看资料。他现在的养老金仅仅只有1541.31元!1541.31元! 王工夫妇双方均患有严重疾病,同单位退休的妻-李高工也于5年前患重症手术,平时日子过的极其艰难,住的是40.22米的小住房,三代5口人。尽管平时节衣缩食,到头来还是除了吃饭就只能看个小病,遇到大病真就是只能等死!儿子是一般工薪族勉强维持自己无力援助父母。王世贤高工病的急,抢救了10天,于10月29 日去逝。有良心的政府官员,东北企退高工的生活窘状,难道不应该解决养老金重中之重问题从速解决?! 玉米白菜11。24 |
建议: 真正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的暂行规定》,统一就职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高级专家的退休养老待遇,体现养老待遇的公正、公平及社会正义。 1、必须尽快将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养老待遇提高至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水平。 2、必须尽快将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取暖费、死亡待遇的福利提高至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水平。 3、必须尽快对现行的错误政策造成十七年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严重经济损失,进行经济上赔偿。还他们公平!!尊严!! 4、必须尽快对去世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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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83)141号文件是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待遇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规定:高级专家退休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为什么只在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在企业不执行?为什么不能全面落实?为什么在政策法规面前也不能平等?为什么一个法规性质的文件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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