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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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2011年10月11日05:08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任何一次风吹草动,都足以触动民众关于养老问题的敏感神经。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了《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一文(下称“FT文”),文章称,“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当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该文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公务员凭什么不交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额养老保险?老一代为国家***了一生,财政说补贴,可这点补贴够什么用?企业不想给员工办理社保,怎么办……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是在“劫贫济富”吗?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确立。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外,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三种。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国家试点和地方自行试点地区有近2亿农村居民参保,5000多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今年,全国60%的区县将进行新农保试点,2012年底在制度上实施全覆盖。
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全国启动,预计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人社部的统计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其实只是在制度层面,实际上达不到100%覆盖。
“现在主要是基数搞不清。我们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依然有企业不缴纳社保费的,还有很多企业只给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或固定员工缴了,打工的人不缴;还有很多劳务派遣工,特别是一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是4000多万人,而我国2.4亿农民工当中,已经在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至少是1.2亿人,那么至少有8000万农民工没有参保。”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专家认为,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施多年,相对比较成熟,而刚刚起步的新城保和新农保目前存在问题较多。两相比较,新农保存在问题更大。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看来,现行的新农保在制度上存在三大缺陷。
一是基础养老金太低。“中央政府补贴55块钱,如果你每年只缴100块钱,等到退休的时候,55元加上个人账户,大概一个月也就是七八十块钱。”
二是缺少一个调整增长的机制。“第二年应该达到多少,第三年应该达到多少。现在物价在涨,社会平均收入在涨,不能总是维持那55块钱。现在增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过几年以后55块钱根本买不了东西,怎么去养老?”
三是个人账户问题不能做实。“个人账户要不要放在那里,如果不进行投资,在物价飞涨、利息低的情况下,过几年就贬值很快。不仅是新农保,包括整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我主张不要做实个人账户,只要名义账户就够了,反正不到60岁从个人账户中也取不到钱。到了60岁,再把他个人账户的钱放进去,因为之前积累着就会贬值。现在瑞典等东欧国家是名义账户,就是账户里没有钱,只是记录你缴了多少费,这样就防止了贬值。”
据记者了解,根据《意见》提出的“地方政府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提高补贴。比如北京在2009年已经将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280元,此外,上海、浙江宁波等地的基础养老金也已经突破了中央所规定的标准。
“在我国未来老龄化越来越重的趋势下,推行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当然,有必要好好完善和实行。”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副研究员肖新建说。
嘉宾
李志培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杨立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
肖新建 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副研究员
人社部专家
现收现付制度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当前各国推行的社保主要是现收现付制度,即不是把社保缴存人的钱存起来,而是把收到的钱马上花掉……这就可能产生穷人补贴富人的效果。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当中,相当一部分,可能远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
不赞成
李志培:我国养老保险不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而是积累制,至少要积累15年。任何国家的养老保险都是主要靠人们干活的积蓄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这是明摆着的事情,这不叫劫贫济富,而且干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贫苦的人。在中国,人们退休以后,尤其是工人,养老金和在职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中国目前养老金的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仅在50%左右,是很低的,所以它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但是FT文中说的“不是把社保缴存人的钱存起来,而是把收到的钱马上把支付给当下已经退休的人”,这一点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国社保制度仍处于初期阶段,为解决在此之前退休的老职工的养老问题,需要国家财政和目前的社保基金来支付,这是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于有一部分企业职工因为退休以后拿的钱可能比在职时拿得多,希望早些退休,主要原因是现在部分中小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工资支付标准,而这些老职工有很长的工龄,所以他宁可退休,退休后拿的钱可能更多。这不是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问题,是工资分配制度的问题。
肖新建:FT文说的并不符合中国实际。事实上,“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当中,绝大部分,按每月收入来说,都是很低的,平均数不可能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前者工作期间,长期都处于低工资时代,大约2003年后普通中国人的工资才有了较大的增长。因此,所谓的“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远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如果存在,也是累积性效果。如果算总体财富,年轻人的财富还应该包括对未来的预期。因此这个立论基础就不恰当。况且新农保的对象,大都是农村老年居民,很大部分都是低收入者。
杨立雄:我认为恰恰相反。现收现付制度具有再分配的功能,富人缴得越多,最后养老金领得可能要少一些;相反,那些缴得少的,由于有一个最低养老金保障,可能领得多一些。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等于是他们年轻时积累的资金,只不过我们看不见,退休的时候回报给他们。现在工作的人创造社会财富,也是在积累,也是一代代地还给他们。
户籍制度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人们在缴存养老金的时候,不需要看缴存者的户籍……但是,当你要领取退休金的时候,可就不一定是这样了。据人社部官员解释,养老金领取将执行户籍地优先……而你户籍所在地的退休金标准可能比你缴纳养老金的城市的标准差很多。相对于那些拥有大城市户籍,能在那里稳定工作并退休、领取社保的人来说,你是吃亏了。就这点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劫贫济富”。
赞 成
杨立雄: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我在深圳做调研时发现,深圳90%的人口是农民工,10%是本地户籍人口。相关制度规定,农民工回乡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那一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就留在深圳了,所以深圳2005年就已经积累了90亿的养老金。而别的地方都在亏,特别是国有企业比较多的一些地区,像东北,因为养老负担比较重,没钱发养老金;但是深圳年轻人多,退休的人少,再加上缴费的人多,所以结余了90亿的资金。
我很赞同它的观点,而且我认为不仅仅是户籍制度,重要的是地区之间的差距太大。
不赞成
李志培:这是关于养老金领取的公平问题。假如给你1000块钱,你在贵州黔南州的一个贫困县生活和在北京市的生活,等价吗?在贵州可能活得很好,在北京可能就活不下去。养老金是保证你老年的基本生活、养老生活,而不是什么福利待遇。此外,这还涉及到统筹层次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不是全国统筹。中国区域太大,经济发展差距太大,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差距太大,目前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养老水平必然存在一定差距,但这决不是劫贫济富的问题。如果全国统筹了,就没有问题了。
肖新建:我不认同它这种说法。户籍制度造成的“劫贫济富”效果,不能归咎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户籍制度的错。改革的应该是户籍制度,不能用此来否定养老保险制度。
人社部专家:领取养老金的地点一般是根据缴费的最后一年来定的,你最后缴费是在哪个地方,就一般优先考虑这个地方。如果你不愿意在这个地方领取,也可以回到原籍去领取。
缴费年限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就让那些已经参加缴纳养老金,但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人为难了。那些没有能力把缴费年限累计到15年的人,恰恰是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经济压力较大的人群。
赞 成
杨立雄:确实存在劫贫济富的问题。这个问题全世界都存在,每一个国家都有最低缴费年限,只不过各自不同。一些国家可能达到二三十年。大部分欧洲国家和北美一些国家,大概就是几年,甚至一年。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建立一个最低养老金制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工作了一定年限的,比如一年、两年或者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就应该领取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养老金。
不赞成
李志培:FT文说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这个问题是对的,但是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已经强调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比如,一名55岁的工人到退休的时候缴费缴了10年,还差5年,那5年可以一次性缴纳,补齐之后就继续领取。这是公平的。
肖新建:这一点确实是实际问题,但这仅是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不足以否定“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只有通过完善制度,才能获得充分解决,而不是一味否定出台不久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对中国传统“养儿防老”思维及制度下的变革和补充,在我国未来老龄化越来越重的趋势下,推行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当然,有必要好好完善和实行。
人社部专家:没有这个道理。国家在缴费年限上不是一刀切,采取的是灵活一些的措施。缴费年限不够,各地的做法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可能会让你补缴。如果你到了60岁,已经缴了10年,还差5年,再续缴5年,就等于是晚退休5年,到65岁再领取养老金。这是国家提供机会让你补缴的一种方式。
社保应该政府强制管理,还是社会管理?
FT文 关键在于我们实行什么样的社保计划,是由政府来强制执行,还是由社会中的人自愿组织形成互相担保的保险体系和保障体系……只要是能让人们自主决定参与与否,自由选择服务机构,那很多弊端就会得到改进,因为如果参与这些计划不划算,人们也就不会参加,也不会因此而有什么损失,而不会像农民工退保一样,当他们选择退保时,只能无奈地放弃之前缴存的一大笔钱。
不赞成
杨立雄:FT文可能认为德国的模式很好。德国是典型的由社团来管理的养老模式,政府制定政策,不参与具体管理,法国也是。欧洲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但即使在欧洲,也有不同模式,像英国,就是政府全面主管。但是中国的国情不同,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权体系,政府很强势,是大政府小社会。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其政治体制和欧洲完全不同。如果按照FT文所说,在我们的社会团体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情况下实行社会管理,会出现倒退,基金的管理、养老金的管理征缴都会出现问题。所以,现在还是应该实行政府的强制管理。
人社部专家:我国的社保体系肯定应该是政府出面管理,像新农保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其中要担负责任,还要担负财政补贴。但是对于新农保的参保人来说,是自愿参加,没有强制的;但是对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说,是强制性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私有化,不可能几个人就组织成一个社保体系。
央行调查显示近七成北京居民认为物价高难接受
养老金增长或将与物价“挂钩”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养老面临挑战
广州近半数低收入受访者未参加养老保险
2011年10月11日05:08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任何一次风吹草动,都足以触动民众关于养老问题的敏感神经。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了《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一文(下称“FT文”),文章称,“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当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该文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公务员凭什么不交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额养老保险?老一代为国家***了一生,财政说补贴,可这点补贴够什么用?企业不想给员工办理社保,怎么办……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是在“劫贫济富”吗?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确立。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外,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三种。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国家试点和地方自行试点地区有近2亿农村居民参保,5000多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今年,全国60%的区县将进行新农保试点,2012年底在制度上实施全覆盖。
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全国启动,预计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人社部的统计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其实只是在制度层面,实际上达不到100%覆盖。
“现在主要是基数搞不清。我们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依然有企业不缴纳社保费的,还有很多企业只给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或固定员工缴了,打工的人不缴;还有很多劳务派遣工,特别是一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是4000多万人,而我国2.4亿农民工当中,已经在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至少是1.2亿人,那么至少有8000万农民工没有参保。”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专家认为,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施多年,相对比较成熟,而刚刚起步的新城保和新农保目前存在问题较多。两相比较,新农保存在问题更大。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看来,现行的新农保在制度上存在三大缺陷。
一是基础养老金太低。“中央政府补贴55块钱,如果你每年只缴100块钱,等到退休的时候,55元加上个人账户,大概一个月也就是七八十块钱。”
二是缺少一个调整增长的机制。“第二年应该达到多少,第三年应该达到多少。现在物价在涨,社会平均收入在涨,不能总是维持那55块钱。现在增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过几年以后55块钱根本买不了东西,怎么去养老?”
三是个人账户问题不能做实。“个人账户要不要放在那里,如果不进行投资,在物价飞涨、利息低的情况下,过几年就贬值很快。不仅是新农保,包括整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我主张不要做实个人账户,只要名义账户就够了,反正不到60岁从个人账户中也取不到钱。到了60岁,再把他个人账户的钱放进去,因为之前积累着就会贬值。现在瑞典等东欧国家是名义账户,就是账户里没有钱,只是记录你缴了多少费,这样就防止了贬值。”
据记者了解,根据《意见》提出的“地方政府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提高补贴。比如北京在2009年已经将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280元,此外,上海、浙江宁波等地的基础养老金也已经突破了中央所规定的标准。
“在我国未来老龄化越来越重的趋势下,推行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当然,有必要好好完善和实行。”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副研究员肖新建说。
嘉宾
李志培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杨立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
肖新建 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副研究员
人社部专家
现收现付制度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当前各国推行的社保主要是现收现付制度,即不是把社保缴存人的钱存起来,而是把收到的钱马上花掉……这就可能产生穷人补贴富人的效果。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当中,相当一部分,可能远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
不赞成
李志培:我国养老保险不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而是积累制,至少要积累15年。任何国家的养老保险都是主要靠人们干活的积蓄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这是明摆着的事情,这不叫劫贫济富,而且干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贫苦的人。在中国,人们退休以后,尤其是工人,养老金和在职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中国目前养老金的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仅在50%左右,是很低的,所以它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但是FT文中说的“不是把社保缴存人的钱存起来,而是把收到的钱马上把支付给当下已经退休的人”,这一点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国社保制度仍处于初期阶段,为解决在此之前退休的老职工的养老问题,需要国家财政和目前的社保基金来支付,这是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于有一部分企业职工因为退休以后拿的钱可能比在职时拿得多,希望早些退休,主要原因是现在部分中小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工资支付标准,而这些老职工有很长的工龄,所以他宁可退休,退休后拿的钱可能更多。这不是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问题,是工资分配制度的问题。
肖新建:FT文说的并不符合中国实际。事实上,“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当中,绝大部分,按每月收入来说,都是很低的,平均数不可能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前者工作期间,长期都处于低工资时代,大约2003年后普通中国人的工资才有了较大的增长。因此,所谓的“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远富于“当下正在工作并缴存养老金的年轻人”,如果存在,也是累积性效果。如果算总体财富,年轻人的财富还应该包括对未来的预期。因此这个立论基础就不恰当。况且新农保的对象,大都是农村老年居民,很大部分都是低收入者。
杨立雄:我认为恰恰相反。现收现付制度具有再分配的功能,富人缴得越多,最后养老金领得可能要少一些;相反,那些缴得少的,由于有一个最低养老金保障,可能领得多一些。当下已经退休并且正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等于是他们年轻时积累的资金,只不过我们看不见,退休的时候回报给他们。现在工作的人创造社会财富,也是在积累,也是一代代地还给他们。
户籍制度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人们在缴存养老金的时候,不需要看缴存者的户籍……但是,当你要领取退休金的时候,可就不一定是这样了。据人社部官员解释,养老金领取将执行户籍地优先……而你户籍所在地的退休金标准可能比你缴纳养老金的城市的标准差很多。相对于那些拥有大城市户籍,能在那里稳定工作并退休、领取社保的人来说,你是吃亏了。就这点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劫贫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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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雄: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我在深圳做调研时发现,深圳90%的人口是农民工,10%是本地户籍人口。相关制度规定,农民工回乡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那一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就留在深圳了,所以深圳2005年就已经积累了90亿的养老金。而别的地方都在亏,特别是国有企业比较多的一些地区,像东北,因为养老负担比较重,没钱发养老金;但是深圳年轻人多,退休的人少,再加上缴费的人多,所以结余了90亿的资金。
我很赞同它的观点,而且我认为不仅仅是户籍制度,重要的是地区之间的差距太大。
不赞成
李志培:这是关于养老金领取的公平问题。假如给你1000块钱,你在贵州黔南州的一个贫困县生活和在北京市的生活,等价吗?在贵州可能活得很好,在北京可能就活不下去。养老金是保证你老年的基本生活、养老生活,而不是什么福利待遇。此外,这还涉及到统筹层次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不是全国统筹。中国区域太大,经济发展差距太大,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差距太大,目前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养老水平必然存在一定差距,但这决不是劫贫济富的问题。如果全国统筹了,就没有问题了。
肖新建:我不认同它这种说法。户籍制度造成的“劫贫济富”效果,不能归咎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户籍制度的错。改革的应该是户籍制度,不能用此来否定养老保险制度。
人社部专家:领取养老金的地点一般是根据缴费的最后一年来定的,你最后缴费是在哪个地方,就一般优先考虑这个地方。如果你不愿意在这个地方领取,也可以回到原籍去领取。
缴费年限会造成“劫贫济富”?
FT文 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就让那些已经参加缴纳养老金,但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人为难了。那些没有能力把缴费年限累计到15年的人,恰恰是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经济压力较大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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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雄:确实存在劫贫济富的问题。这个问题全世界都存在,每一个国家都有最低缴费年限,只不过各自不同。一些国家可能达到二三十年。大部分欧洲国家和北美一些国家,大概就是几年,甚至一年。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建立一个最低养老金制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工作了一定年限的,比如一年、两年或者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就应该领取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养老金。
不赞成
李志培:FT文说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这个问题是对的,但是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已经强调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比如,一名55岁的工人到退休的时候缴费缴了10年,还差5年,那5年可以一次性缴纳,补齐之后就继续领取。这是公平的。
肖新建:这一点确实是实际问题,但这仅是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不足以否定“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只有通过完善制度,才能获得充分解决,而不是一味否定出台不久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对中国传统“养儿防老”思维及制度下的变革和补充,在我国未来老龄化越来越重的趋势下,推行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当然,有必要好好完善和实行。
人社部专家:没有这个道理。国家在缴费年限上不是一刀切,采取的是灵活一些的措施。缴费年限不够,各地的做法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可能会让你补缴。如果你到了60岁,已经缴了10年,还差5年,再续缴5年,就等于是晚退休5年,到65岁再领取养老金。这是国家提供机会让你补缴的一种方式。
社保应该政府强制管理,还是社会管理?
FT文 关键在于我们实行什么样的社保计划,是由政府来强制执行,还是由社会中的人自愿组织形成互相担保的保险体系和保障体系……只要是能让人们自主决定参与与否,自由选择服务机构,那很多弊端就会得到改进,因为如果参与这些计划不划算,人们也就不会参加,也不会因此而有什么损失,而不会像农民工退保一样,当他们选择退保时,只能无奈地放弃之前缴存的一大笔钱。
不赞成
杨立雄:FT文可能认为德国的模式很好。德国是典型的由社团来管理的养老模式,政府制定政策,不参与具体管理,法国也是。欧洲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但即使在欧洲,也有不同模式,像英国,就是政府全面主管。但是中国的国情不同,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权体系,政府很强势,是大政府小社会。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其政治体制和欧洲完全不同。如果按照FT文所说,在我们的社会团体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情况下实行社会管理,会出现倒退,基金的管理、养老金的管理征缴都会出现问题。所以,现在还是应该实行政府的强制管理。
人社部专家:我国的社保体系肯定应该是政府出面管理,像新农保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其中要担负责任,还要担负财政补贴。但是对于新农保的参保人来说,是自愿参加,没有强制的;但是对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说,是强制性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私有化,不可能几个人就组织成一个社保体系。
央行调查显示近七成北京居民认为物价高难接受
养老金增长或将与物价“挂钩”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养老面临挑战
广州近半数低收入受访者未参加养老保险
回复: 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ZT:中国社保制度改革成就巨大——公务员不交社保照领高额养老金!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又一次令中国的“改革派”们郁闷,因为该报又一次“不顾情面”发表了一篇揭露“改革”本质的文章——《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该文称,“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中国政府“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该文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公务员凭什么不交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额养老保险?身在企业的工人阶级为国家***了一生,从微薄的工资缴纳巨额养老金,不但养活退休之后的自己,还要养活那些退休之后的“人民公仆”,而“人民公仆”依靠现行的“养老改革制度”,依旧拿比工人阶级高得多的养老金,这合理吗?这就是中国“改革”的目的吗?中国实现的养老“双轨制”乃至“多轨制”的“改革”政策难道不是在“劫贫济富”吗?
按照官方的宣称,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目前,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确立。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外,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种。
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就让那些为数众多的企业工人已经参加缴纳养老金,但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为难了。那些没有能力把缴费年限累计到15年的人,恰恰是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经济压力较大的人群。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曾表示,“我们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依然有企业不缴纳社保费的,还有很多企业只给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或固定员工缴了,打工的人不缴;还有很多劳务派遣工,特别是一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是4000多万人,而我国2.4亿农民工当中,已经在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至少是1.2亿人,那么至少有8000万农民工没有参保。”
而国家公务人员即“人民公仆”们却丝毫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他们现在不但拿着那么高的工资,不用交一分钱的养老保险,到退休了却拿着高退休工资,而企业的工人们极低的工资却交着那么高的养老保险,更惨的是4050下岗和破产企业人员,他们没有收入还必须交着高额的养老保险,到头来退休却领着非常低的退休工资。企业是创造财富的直接者,那些国家公务人员整天一张报纸一杯茶,只知道享受,同样是人,国家通过所谓的“改革”政策就断然把中国人民分成了三六九等!
农民工的境况则更糟。很多出门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出卖了几年苦力可能后就回家了,如果他们这几年中交了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这几年的社保他们都是白交的,根本就取不出来。说是可以转,但农村根本就没买社保;有些人到其他城市去打工了,在那些小厂里面根本就没有买社保,怎么转?为什么这些人自己交的血汗钱就不能取出来呢?
当然,也有人对中国的社保制度改革比较满意和基本满意,他们就是一些专家学者和“人民公仆”,他们认为中国的社保制度改革非常成功,并且中国的公务员们收入太低,所以中国的公务员们不应该缴纳社保而只能“坐享其成”。无独有偶,今天我还看到一篇文章,看看中国的公务员们的“收入”是“多么低”吧。
据今天的《潇湘晨报》报道,湖南耒阳一个科级事业单位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770个公务员们,有110人***受贿,从征收办主任到下属收费站站长纷纷落网。
据报道,10月8日,由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的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55人集体***受贿窝案一审宣判:矿征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罗煦龙犯***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石鼓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妻匡秀凤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矿征办原副主任、班子成员蒋金辉犯***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征收股原股长、税费征收大队原大队长严溅成犯***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耒阳市矿征办征收的税费每年逾4亿元,占耒阳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称为耒阳市“第二财政局”,曾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今年9月初,衡阳市雁峰区法院根据雁峰区检察院的侦查、起诉和庭审调查,以***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矿征办原副主任黄某、原纪检组长文某各有期徒刑4年,以***罪判处原行政股股长吴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从2005年元月至2009年元月,被告人罗煦龙以矿征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身份先后四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在财政核付给领导班子成员应得奖金已经全部兑现的情况下,采取截留部分收费站的超产奖、伪造各站点发放奖金名册、虚报超收数额和降低任务指标多提超产奖的办法,套取资金私分给领导班子和部分中层干部。其中,罗煦龙共分得8.28万元,蒋金辉和严溅成共参与3次,分别分得3.1万元、2.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煦龙利用担任征管办主任的职务之便,通过为单位下属职工办理转正、提拔任用和调动工作的方式,从中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贿赂44.8万元。其妻匡秀凤将这些非法收入分别以其亲戚、同学等名义存入银行予以窝藏或转移。蒋金辉、严溅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谋利,分别先后14次收受贿赂3.9万元和8次3.2万元。另查证,自2004年5月至2009年12月间,罗煦龙拥有家庭财产300多万元,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仅209万元。
岂止是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这样一个小小的科级单位是这样,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公务员们各有各的“生财之道”,他们的赚钱花样千奇百怪,无所不用其极。要不为什么中国人一个个要削尖脑袋往“公务员”的队伍中挤呢!
我不知道,中国的这种怪现状究竟还有多少在不停地上演!!!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又一次令中国的“改革派”们郁闷,因为该报又一次“不顾情面”发表了一篇揭露“改革”本质的文章——《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该文称,“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中国政府“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该文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公务员凭什么不交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额养老保险?身在企业的工人阶级为国家***了一生,从微薄的工资缴纳巨额养老金,不但养活退休之后的自己,还要养活那些退休之后的“人民公仆”,而“人民公仆”依靠现行的“养老改革制度”,依旧拿比工人阶级高得多的养老金,这合理吗?这就是中国“改革”的目的吗?中国实现的养老“双轨制”乃至“多轨制”的“改革”政策难道不是在“劫贫济富”吗?
按照官方的宣称,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目前,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确立。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外,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种。
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就让那些为数众多的企业工人已经参加缴纳养老金,但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为难了。那些没有能力把缴费年限累计到15年的人,恰恰是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经济压力较大的人群。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曾表示,“我们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依然有企业不缴纳社保费的,还有很多企业只给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或固定员工缴了,打工的人不缴;还有很多劳务派遣工,特别是一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是4000多万人,而我国2.4亿农民工当中,已经在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至少是1.2亿人,那么至少有8000万农民工没有参保。”
而国家公务人员即“人民公仆”们却丝毫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他们现在不但拿着那么高的工资,不用交一分钱的养老保险,到退休了却拿着高退休工资,而企业的工人们极低的工资却交着那么高的养老保险,更惨的是4050下岗和破产企业人员,他们没有收入还必须交着高额的养老保险,到头来退休却领着非常低的退休工资。企业是创造财富的直接者,那些国家公务人员整天一张报纸一杯茶,只知道享受,同样是人,国家通过所谓的“改革”政策就断然把中国人民分成了三六九等!
农民工的境况则更糟。很多出门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出卖了几年苦力可能后就回家了,如果他们这几年中交了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这几年的社保他们都是白交的,根本就取不出来。说是可以转,但农村根本就没买社保;有些人到其他城市去打工了,在那些小厂里面根本就没有买社保,怎么转?为什么这些人自己交的血汗钱就不能取出来呢?
当然,也有人对中国的社保制度改革比较满意和基本满意,他们就是一些专家学者和“人民公仆”,他们认为中国的社保制度改革非常成功,并且中国的公务员们收入太低,所以中国的公务员们不应该缴纳社保而只能“坐享其成”。无独有偶,今天我还看到一篇文章,看看中国的公务员们的“收入”是“多么低”吧。
据今天的《潇湘晨报》报道,湖南耒阳一个科级事业单位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770个公务员们,有110人***受贿,从征收办主任到下属收费站站长纷纷落网。
据报道,10月8日,由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的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55人集体***受贿窝案一审宣判:矿征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罗煦龙犯***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石鼓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妻匡秀凤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矿征办原副主任、班子成员蒋金辉犯***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征收股原股长、税费征收大队原大队长严溅成犯***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耒阳市矿征办征收的税费每年逾4亿元,占耒阳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称为耒阳市“第二财政局”,曾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今年9月初,衡阳市雁峰区法院根据雁峰区检察院的侦查、起诉和庭审调查,以***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矿征办原副主任黄某、原纪检组长文某各有期徒刑4年,以***罪判处原行政股股长吴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从2005年元月至2009年元月,被告人罗煦龙以矿征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身份先后四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在财政核付给领导班子成员应得奖金已经全部兑现的情况下,采取截留部分收费站的超产奖、伪造各站点发放奖金名册、虚报超收数额和降低任务指标多提超产奖的办法,套取资金私分给领导班子和部分中层干部。其中,罗煦龙共分得8.28万元,蒋金辉和严溅成共参与3次,分别分得3.1万元、2.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煦龙利用担任征管办主任的职务之便,通过为单位下属职工办理转正、提拔任用和调动工作的方式,从中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贿赂44.8万元。其妻匡秀凤将这些非法收入分别以其亲戚、同学等名义存入银行予以窝藏或转移。蒋金辉、严溅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谋利,分别先后14次收受贿赂3.9万元和8次3.2万元。另查证,自2004年5月至2009年12月间,罗煦龙拥有家庭财产300多万元,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仅209万元。
岂止是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这样一个小小的科级单位是这样,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公务员们各有各的“生财之道”,他们的赚钱花样千奇百怪,无所不用其极。要不为什么中国人一个个要削尖脑袋往“公务员”的队伍中挤呢!
我不知道,中国的这种怪现状究竟还有多少在不停地上演!!!
回复: 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养老双轨制才是“劫贫济富”
时间: 2011-10-12 来源: 广州日报
张贵峰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了《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一文,称中国“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当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对此,有不少国内专家进行相应的点评和反驳。(《中国经济周刊》10月11日)
通读《金融时报》的文章之后,笔者发现,其用以论证“劫贫济富”的具体论据并不充分,也没有真正说到“点子上”。
其实,现行养老制度“劫贫济富”效应最大的事实是,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置身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的“养老双轨制”。
这种“养老双轨制”的“劫贫济富”效应具体体现在,其一,养老负担(支出)上的“劫贫济富”。根据规定,无论是普通企业职工,还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若要参与养老保险,个人首先均须负担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如企业职工的养老费占到工资总额的28%,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公务员则无须缴纳养老保险。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研究,中国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五项社保法定缴费总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甚至50%,负担为全球最高。如此缴费负担,对那些工资本来就低于机关事业人员的普通职工来说,显然会产生一种“劫贫济富”效果。
其二,养老待遇(收益)上的“劫贫济富”。普通职工缴费之后所能享受的养老待遇,远远低于无须缴费而由政府财政直接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据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研究,目前“公务员退休金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3倍左右”。这意味着,2010年公务员退休金平均每月有4000元左右。如此优厚的退休金,均由财政埋单——最终事实上是由包括普通职工在内的纳税人埋单。这无疑又是一种典型的“劫贫济富”。
这种蕴含浓厚“劫贫济富”色彩的养老双轨制,显然并不合乎社会公平正义。依据罗尔斯所述正义两原则,“作为公平的正义”,除了“人人平等”原则之外,还应满足“照顾最不利者”的差异原则。具体到“贫富”上,在平等的大前提下,公平正义只能是“劫富济贫”,而不应是“劫贫济富”。
时间: 2011-10-12 来源: 广州日报
张贵峰
日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了《现行社保制度的“劫贫济富”效果》一文,称中国“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改善人们尤其是那些穷人的境况,但当这个政策推行之后,它却似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对此,有不少国内专家进行相应的点评和反驳。(《中国经济周刊》10月11日)
通读《金融时报》的文章之后,笔者发现,其用以论证“劫贫济富”的具体论据并不充分,也没有真正说到“点子上”。
其实,现行养老制度“劫贫济富”效应最大的事实是,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置身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的“养老双轨制”。
这种“养老双轨制”的“劫贫济富”效应具体体现在,其一,养老负担(支出)上的“劫贫济富”。根据规定,无论是普通企业职工,还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若要参与养老保险,个人首先均须负担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如企业职工的养老费占到工资总额的28%,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公务员则无须缴纳养老保险。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研究,中国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五项社保法定缴费总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甚至50%,负担为全球最高。如此缴费负担,对那些工资本来就低于机关事业人员的普通职工来说,显然会产生一种“劫贫济富”效果。
其二,养老待遇(收益)上的“劫贫济富”。普通职工缴费之后所能享受的养老待遇,远远低于无须缴费而由政府财政直接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据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研究,目前“公务员退休金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3倍左右”。这意味着,2010年公务员退休金平均每月有4000元左右。如此优厚的退休金,均由财政埋单——最终事实上是由包括普通职工在内的纳税人埋单。这无疑又是一种典型的“劫贫济富”。
这种蕴含浓厚“劫贫济富”色彩的养老双轨制,显然并不合乎社会公平正义。依据罗尔斯所述正义两原则,“作为公平的正义”,除了“人人平等”原则之外,还应满足“照顾最不利者”的差异原则。具体到“贫富”上,在平等的大前提下,公平正义只能是“劫富济贫”,而不应是“劫贫济富”。
网络民众是如何看待这些经济专家说法的?
对此,有不少国内专家进行相应的点评和反驳。(《中国经济周刊》10月11日)
网络民众是如何看待这些经济专家的?
网民大多对这些专家说成是“砖家”,因这些专家对民众利益方面能说上几句有良心的公道话的人现在是实在太少了。无良知,就会失信于民。违良心说话,能达到“砖家”取悦上面外,民众不会理会,或许倒还会引出激怒!
网络民众是如何看待这些经济专家的?
网民大多对这些专家说成是“砖家”,因这些专家对民众利益方面能说上几句有良心的公道话的人现在是实在太少了。无良知,就会失信于民。违良心说话,能达到“砖家”取悦上面外,民众不会理会,或许倒还会引出激怒!
lo745- 教授
- 帖子数 : 426
注册日期 : 11-09-26
回复: 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那些专家肯定是不用交养老保险的,他们的批驳根本就没有研究中国养老保险现状违背良心说话,所以我们把他们称为砖家。
愚翁100- 助工
- 帖子数 : 14
注册日期 : 11-09-19
回复: 外媒称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劫贫济富”, 专家批驳
今天我又认真读了此版面的文,上面道理是明显着的,现就是有些有良心说话的专家,说得是对的,为民说的,也不能引起民众们的注意了,为什么?这是由于以前也包括现在还有不少昧了良心的既得利益专家们,只会讨好媚上,说出过无数多的伤害老百姓的所谓道理来,人家早已麻木了,一听专家说的,真的,就看也不看了。愤以为“砖家”的网络专用语了。我也是这样了,所以这文好多天前发的,就没细细在意看完,看个究竟。
lo745-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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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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