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留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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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退休高工之家》留言规则
《退休高工之家》网站是全国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的维权信息交流平台,同仁们都十分支持,倍加爱护。近段时期,有群外人员恶意留言,损伤了我们群体的声誉,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网站被封闭。为了维护《退休高工之家》的安全,齐推高重申本站留言规则:
一、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不得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留言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有违法的留言;
(二)不得有色情的留言;
(三)留言要填写真实姓名或固定网名;
(四)留言要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五)不得发表和转载与我们维权无关的文章;
(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恶毒中伤维权同仁。
(七)不得因观点不同或讨论立场有异,发表针对他人的嘲笑、讽刺、漫骂等人身攻击言论,要雅量和谐、理性讨论。
(八)不得发表内容过于粗俗的文章、关于中国的政治类笑话、FLG等境外FH内容。
(九)不得重复发帖,只保留一帖,多余的删除。
(十)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带广告链接的留言一律删除。
三、处理办法:
(一)网管及时审查留言,对违规留言及时删除;
(二)群策群力,大家监督,及时向网管举报违规留言(联系邮箱:master@txggzj.com);
(三)不执行上述规定或触犯法律者,后果自负
凡在本站留言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站规则约束。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当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退休高工俱乐部》网站,统一执行本规则。
(本规则长期保留在《退休高工俱乐部》“公告栏”— 地址:http://txgg.888forum.com/)
齐推高
2011年4月30日
《退休高工之家》网站是全国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的维权信息交流平台,同仁们都十分支持,倍加爱护。近段时期,有群外人员恶意留言,损伤了我们群体的声誉,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网站被封闭。为了维护《退休高工之家》的安全,齐推高重申本站留言规则:
一、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不得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留言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有违法的留言;
(二)不得有色情的留言;
(三)留言要填写真实姓名或固定网名;
(四)留言要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五)不得发表和转载与我们维权无关的文章;
(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恶毒中伤维权同仁。
(七)不得因观点不同或讨论立场有异,发表针对他人的嘲笑、讽刺、漫骂等人身攻击言论,要雅量和谐、理性讨论。
(八)不得发表内容过于粗俗的文章、关于中国的政治类笑话、FLG等境外FH内容。
(九)不得重复发帖,只保留一帖,多余的删除。
(十)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带广告链接的留言一律删除。
三、处理办法:
(一)网管及时审查留言,对违规留言及时删除;
(二)群策群力,大家监督,及时向网管举报违规留言(联系邮箱:master@txggzj.com);
(三)不执行上述规定或触犯法律者,后果自负
凡在本站留言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站规则约束。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当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退休高工俱乐部》网站,统一执行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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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推高
2011年4月30日
齐推高- 工程师
- 帖子数 : 24
注册日期 :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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