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与人社部领导共同探讨劳动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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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人社部领导共同探讨劳动保障问题
编号:建议24176号 |
建议主题:我要与人社部领导共同探讨劳动保障问题 |
建议类别:时政类 |
建议人: 圣烨 政治面貌:群众 |
提交时间:2012-07-23 01:42:00 |
内容:人社部领导你好。希望你在闲暇之时打开e议政广场一起探讨劳动保障问题,重点是退养双轨制。 在上个世纪中期新的劳保制度开始运转。在设计该制度时立意要使企业收入分配不断适应市场经济新格局的需要,其退休劳保待遇的适量上努力体现社会公共性与个人差异性的有机结合,于是“企业统筹和个人帐户”进入了视线。这个制度没有问题,世界也有先例。机关事业[以下简称机关]没有照此改革,依然老办法财政支付[“现收现支”的说法概念有问题],这个办法严格说也没有多大问题。 但是,由于劳保基金的增量与社会总体收入分配攀升不同步,财政又没有给予有力支持,造成退休劳保金的增长逐步滞后;与此同时机关在职人员收入不甘落后于社会一般人员,而退休人员更不敢虐待。于是,现在人们反对的“双轨制”形成了。 双轨制执行10年,到2005年前后,人社部[那时你们可能没有任职]发现了问题,试图“分三步走”最大限度缩小差距,可惜的是没有贯彻落实,相反愈演愈烈,造成了今天这样一个局面。 从上述回顾,不难看出问题主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与社会比,企业劳保金低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没有把本应“反哺”的财政收入适量入轨,也没有把“视同缴费”欠帐偿还。二是与机关比,原因主要是机关退休人员待遇不应该与在职人员挂钩。但是,在理论上与全社会比最合理,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整体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否。因此,人们没有要求“削高补低”,或“削高趋低”。为什么人们总是拿机关“说事”,那是两者有可比性。 |
建议:双轨制显失公平,全社会基本达成一直共识。不过,你们对此总是若明若暗、似是而非。一方面承认制度有缺失,一方面又总是羞羞答答,或是找些违背常理、或本不是同一性质、同一范畴的问题来搪塞,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比如“攀比”之说、“有无”之说、“全覆盖”之说,还有来自外面的“眼盯”之说,等等。 不妨咱们逐一“拜访”以下[言辞可能过激,姑且认之吧]:1、“攀比”,这大概是人的本性,也是人们进步向上的原始动力。关键是该不该“比”。问你,企业高工与机关工勤应该不是在一个技能水平上吧,相反待遇相差数倍,有什么办法不攀比?一个过去曾经是厅、处级干部不如一个小学教师的二分之一,在人格的天平上能不权衡一下吗?一个曾经在机关干了大半辈子,临退休工作需要调到企业,其待遇相对日落千丈心理如何平衡?在制订政策时你们就没有考虑世上还有公平二字吗?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就知道“公平”的分量。2、“有无”,你们曾经说过首先要解决有无[保障]问题,言外之意溢于言表。可是,从我国实行劳动保障制度的那一天起就存在有无问题,况且他们是两个利益关系,怎么能混为一谈呢,该有的且不足要补上,没有的到时候自然要叫他有,两者矛盾吗?。3、“全覆盖”,我想出此言试图说明国家才力受制顾不得那么多。欠了人家的钱不还,还要强词夺理说我有新的投资,这分明是强盗逻辑。给城镇无业者和农民解决老有所养,功高盖世,无可厚非。但是,这是量力而行、且循续渐进的过程,怎么能与当务之急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搅在一起呢?有人说这是挑拨矛盾,但不知你们有何感受。 最近,深圳透露机关改革方案,称:改革待遇不变,在前所欠缴费记帐运转,劳保基金不与企业搅和。不知是否在人社部的指导下形成。请问这种改革的意义何在?待遇不变,意味着个人缴费要有政府“买单”,“个人帐户”岂不是变相为个人增加了好处。不与企业搅和,这与“两种制度整合”的原来意图岂不是背道而驰。 去年出台了机关新的“抚恤金”制度,非因工死亡一次发给十几万或数十万,而企业则分文无有,制定这一政策从何考虑,抚恤是相对贫困而言,难道机关贫困而企业富有?难道机关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建议:1、加快事业改革步伐,两年结束,不存在双轨制完全可以实现。2、机关事业改革与大幅度提高企退待遇没有必然联系和因果关系,应尽快把两者差距缩小到最大限度,所差应控制在20%以内。决不能每每提到双轨制就拿机关改革搪塞。3、深圳方案不是成熟的,要重新设计。4、坚决、毫不留情地废除机关抚恤金制度,它是伤害包括广大职工在内全体人民身心健康的又一颗毒瘤。要重新设计一个使社会基本都能认可的办法。 |
nl50n-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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