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初探 着重推进三大改革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初探 着重推进三大改革
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为补充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退休待遇多轨制等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应进一步进行制度改革,以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公平程度不够。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退休权利,其公平与否直接对社会公平程度产生重要影响。机关事业与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双轨制的开始阶段,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退休人员在退休金上差距不大。由于企业有着更为灵活的分配方式和收入提高空间,很多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到企业工作。然而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按照在岗时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为80%-100%)统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随之水涨船高。而企业工作人员退休金的计发方式是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和计发的社会统筹方式,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仅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待遇的1/2至1/3,这就引发了人们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质疑。与此同时,双轨制的不同收益也不利于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双向流动,严重影响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其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的可持续性存在问题。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按时支付面临五大问题:一是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加重社保负担;二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缴费人数减少;三是大量空账运行的个人账户需要填补亏空(这是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养老保险制度,很多退休者的个人账户都是空的或者只有极少的资金,其退休金的支付主要或者完全依靠从现在缴费的养老保险金里支出造成的);四是物价上涨带来退休金的增加需要;五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的养老金过多。五大问题的存在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堪重负。
最后,国家财政不可能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无限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国家财政有为社会保险提供资金支持的责任。但财政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补助不可能无限增加。这就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抓紧改革,有效防止基本社会养老资金补助无底洞的出现。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
多年来,国内外已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大量研究,对改革的必要性和目标早已达成了基本共识。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个人账户记账额1.9万亿元,其中做实账户仅2039亿元,等于1.7万亿元的缺口。世界银行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更预期:“如按照目前的制度及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我国政府也早已看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已着手改革的具体工作。2009年开始,我国在山西、上海等五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由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同步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一直为人诟病并进展缓慢。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步扩大试点。然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高度敏感,涉及面广泛,直接关系各个社会阶层的切身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必须高度谨慎,科学安排改革的进度和步骤,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稳步推进改革的前提是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着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程度。首先,养老保险金缴纳方式应趋向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一样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目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已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公务员个人也需要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金,以实现养老保险缴费上的公平。其次,退休金计算方式趋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一样,都实行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退休金都按一定缴费比例计发,从而实现退休金待遇计算上的公平。最后,退休金领取金额趋同。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的相对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上,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法来处理,也可以考虑设立补充养老金制度的方式来弥补退休金的差额部分。
二是努力增加养老保险资金收入。首先,增加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主要方式就是延长退休时间,以此增加退休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减少领取退休金的时间和数额。其次,增加养老保险投资收益。可以考虑养老金入市,坚持安全第一的风险防范原则,在增加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最后,国家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既包括财政资金补助的增加,也可包括向养老保险基金划拨一定的国有股权收益。
三是建立退休金待遇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制度。要保障退休者的退休生活水准不至于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就需要根据物价涨幅及时调整退休金。国外有很多国家已开始施行类似的制度。
【出处:光明日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公平程度不够。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退休权利,其公平与否直接对社会公平程度产生重要影响。机关事业与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双轨制的开始阶段,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退休人员在退休金上差距不大。由于企业有着更为灵活的分配方式和收入提高空间,很多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到企业工作。然而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按照在岗时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为80%-100%)统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随之水涨船高。而企业工作人员退休金的计发方式是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和计发的社会统筹方式,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仅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待遇的1/2至1/3,这就引发了人们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质疑。与此同时,双轨制的不同收益也不利于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双向流动,严重影响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其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的可持续性存在问题。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按时支付面临五大问题:一是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加重社保负担;二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缴费人数减少;三是大量空账运行的个人账户需要填补亏空(这是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养老保险制度,很多退休者的个人账户都是空的或者只有极少的资金,其退休金的支付主要或者完全依靠从现在缴费的养老保险金里支出造成的);四是物价上涨带来退休金的增加需要;五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的养老金过多。五大问题的存在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堪重负。
最后,国家财政不可能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无限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国家财政有为社会保险提供资金支持的责任。但财政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补助不可能无限增加。这就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抓紧改革,有效防止基本社会养老资金补助无底洞的出现。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
多年来,国内外已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大量研究,对改革的必要性和目标早已达成了基本共识。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个人账户记账额1.9万亿元,其中做实账户仅2039亿元,等于1.7万亿元的缺口。世界银行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更预期:“如按照目前的制度及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我国政府也早已看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已着手改革的具体工作。2009年开始,我国在山西、上海等五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由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同步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一直为人诟病并进展缓慢。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步扩大试点。然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高度敏感,涉及面广泛,直接关系各个社会阶层的切身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必须高度谨慎,科学安排改革的进度和步骤,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稳步推进改革的前提是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着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程度。首先,养老保险金缴纳方式应趋向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一样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目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已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公务员个人也需要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金,以实现养老保险缴费上的公平。其次,退休金计算方式趋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一样,都实行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退休金都按一定缴费比例计发,从而实现退休金待遇计算上的公平。最后,退休金领取金额趋同。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的相对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上,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法来处理,也可以考虑设立补充养老金制度的方式来弥补退休金的差额部分。
二是努力增加养老保险资金收入。首先,增加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主要方式就是延长退休时间,以此增加退休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减少领取退休金的时间和数额。其次,增加养老保险投资收益。可以考虑养老金入市,坚持安全第一的风险防范原则,在增加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最后,国家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既包括财政资金补助的增加,也可包括向养老保险基金划拨一定的国有股权收益。
三是建立退休金待遇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制度。要保障退休者的退休生活水准不至于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就需要根据物价涨幅及时调整退休金。国外有很多国家已开始施行类似的制度。
【出处: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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